屯溪區(qū)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單位服務采購項目中標公告 | |||||||
本項目(項目編號:TXCT-2018-108)以 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現將具體成交情況公告如下 | |||||||
項目名稱 | 服務期限 | 采購人 | 采購代理機構 | 成交供應商 | 成交金額 | 主要成交標的 | 評標專家名單 |
屯溪區(qū)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單位 服務采購項目 | 名稱:黃山市屯溪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 名稱:安徽天啟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名稱:安徽國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黃山市屯溪區(qū)社屋前路昱東大廈15樓西側 | 招標代理費按人民幣10000元(不含專家評審費)計?。还こ塘壳鍐?、控制價編制服務按照皖價服[2007]86號文規(guī)定標準的54.8%計取 | 名稱:屯溪區(qū)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單位服務采購項目 | ||
代建單位:黃山市屯溪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地址:屯溪區(qū)天都大道30號君悅華府715室 | 朱林飛 | |||||
地址:黃山市屯溪區(qū)洽陽路 6 號 | 項目負責人:王先生 | 規(guī)格型號: / | 鮑芳 | ||||
按業(yè)主要求 | 聯系人:周女士 | 聯系方式:0559-2786788 | 舒銀順 | ||||
聯系方式:0559-2325890 | 數量:/ | ||||||
總價:招標代理費按人民幣10000元(不含專家評審費)計取;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服務按照皖價服[2007]86號文規(guī)定標準的54.8%計取 | |||||||
項目類別 | □貨物類 √服務類 | ||||||
項目服務要求 | 包含新安大道、徽州大道、稽靈山路、文峰路、八一大道、興昱路、洽陽路、西海路、南濱江路、珮瑯西路等路段沿線建筑亮化、景觀亮化工程;江心島、率水河大橋、文峰橋、新安大橋、微州大道橋、稽靈山、人民廣場等橋梁山體廣場亮化工程的招標代理及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服務 | ||||||
成交供應商業(yè)績 | / | ||||||
其他 | 1、采購公告(投標邀請書)發(fā)布日期: 2018年 12 月21 日; | ||||||
2、開標(采購)日期: 2018年12月 28日; | |||||||
3、本成交公告期限為2018年12月29日至 2019 年 1 月2日; | |||||||
4、對中標結果有質疑的,投標人最遲應在本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屯溪區(qū)天都大道30號君悅華府715室,聯系電話:0559-2786788。 | |||||||
5、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天啟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聯系電話:0559-2786788)提出投訴。 | |||||||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 |||||||
3、被質疑人名稱; | |||||||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 |||||||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 |||||||
6、必要的法律依據; | |||||||
7、提起質疑的日期。 | |||||||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 |||||||
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 |||||||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 |||||||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 |||||||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 |||||||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 |||||||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